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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瓷颗粒防滑路面施工环保要求

  • 发表时间:2025-04-23
  • 来源: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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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陶瓷颗粒防滑路面施工环保要求‌

一、材料环保性要求‌


陶瓷颗粒‌


原料需为无机材料(高岭土、石英等)高温烧制,无毒无害,不含重金属,符合《绿色产品评价标准》(GB/T 35601-2017)。

白色颗粒需添加UV稳定剂,耐黄变等级≥8级,避免光污染。


粘结剂‌


优先选用水性或低VOC(挥发性有机物)环氧树脂/聚氨酯,VOC含量<50g/L,符合HJ 2537-2014标准。

禁用含苯、甲醛等有害物质的溶剂型胶黏剂。


可回收性‌


施工后颗粒回收率≥80%,符合循环经济产品认证要求。

二、施工过程环保控制‌


环境条件‌


施工温度5-35℃,湿度≤75%,禁止雨天或雾天作业。

高温时段建议夜间施工,降低材料挥发物扩散风险。


基层处理‌


旧路面抛丸处理需配备除尘设备,减少扬尘污染。

裂缝修补采用环保型环氧砂浆,避免使用含污染物的填缝剂。


施工工艺‌


施工区域边界用美纹纸封边,防止材料外溢污染周边环境。

搅拌设备需全封闭,减少粘结剂挥发物释放。

三、污染物管理要求‌


废水与废料‌


清洗工具产生的废水需经沉淀池处理,达标后方可排放。

未固化的粘结剂废料按危废标准处理,固化后按建筑垃圾回收。


颗粒回收‌


撒布后5小时内清理未粘接颗粒,回收率≥80%,降低资源浪费。

四、环保验收标准‌

项目‌ ‌检测标准‌ ‌依据‌

VOC含量 粘结剂VOC<50g/L HJ 2537-2014

颗粒回收率 ≥80% 循环经济认证

材料环保认证 通过GB/T 35601-2017、GB 50325-2020 绿色建材认证


注‌:高速公路项目需额外满足《公路工程绿色施工规范》(JTG/T 3660-2020)的抗滑与耐久性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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